部门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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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部(党校)工作职责

1.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,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要求,负责制定组织工作的计划、方案和实施细则,并组织实施。

2.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,按照党章规定,做好基层党组织设置、调整和换届工作;选优配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;指导、督促院(系)级单位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。

3. 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,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理论研究,不断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
4. 统筹抓好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及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谈心谈话、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贯彻落实。

5. 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工作,做好党员发展、教育、管理及服务;做好党费收缴、使用、管理和监督;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内教育、特色党建活动等工作;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、党内统计、评选表彰、关怀帮扶等工作。

6. 负责学校党校的日常工作,指导二级院(系)分党校开展工作。

7. 按照学校党委要求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任务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治巡察、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工作。

8. 按照“党管人才”原则,协助党委做好人才有关工作。

9. 在校党委领导下,做好干部队伍建设规划;按照“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”的选拔标准,调整、配备、建设好处级领导班子;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。

10. 在校党委领导下,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,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、教育培养、管理监督、考察考核、激励约束等工作;抓好干部梯队建设,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发现、培养和选拔。

11. 负责干部教育培训,抓好干部常态化培养锻炼,统筹安排干部学习、培训、借调、挂职等工作。

12. 负责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,统筹做好院(系)级单位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处级领导班子、处级干部年度述职述责述廉等工作。

13. 负责受理党员、干部的申诉,做好师生、党员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;办理处级干部出国(境)手续的审查审批、证照集中管理等工作;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、兼职管理、经济责任审计、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。

14.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有关工作。

15. 加强部门自身建设,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。

16.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